婚纱照底片应无偿送给消费者;婚礼司仪须持证上岗;婚车迟到、婚庆产品不合格,商家不仅应全额退款,还要支付约定倍数的违约金。这是由泉州市工商局、泉州市民政局及泉州市婚庆行业协会共同拟定的本地化“婚庆合同”的部分条款,意味着《婚姻庆典服务》国家标准元旦起正式在泉州落地。
元旦起,泉州市的新人在拍婚纱照或聘请婚庆公司时,可签订《泉州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》、《泉州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》,以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。据了解,这两份合同目前正在加紧印制,元旦前将分发到各婚姻登记处,新人可免费取用。
泉州市婚庆协会会长杨忠雄介绍,两份合同的制订参考了国标中的《婚礼服务合同》,具有泉州本地特色。“泉州绝大部分新人的婚纱摄影和婚礼庆典是由不同公司经营,将原本国标中的一份合同拆解成两份,条款更加明晰,更灵活,同时增加了许多消费者和商家约定达成的双方均认为合理的条款。”
《泉州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》的条款规定十分细致。其中备受关注的“婚纱照底片”问题,合同中明确指出了“所有原始资料(包括底片、录像带、数码资料等)免费交付消费者”。而《泉州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》则增加了由消费者和商家自行商定的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以及价款数量等,并规定“婚车迟到、婚庆产品不合格等,商家应全额退款并支付双方约定倍数的违约金”。
就婚庆市场,杨忠雄指出,泉州刚刚起步,出台两份合同有利于规范经营。目前,泉州婚庆行业的纠纷,大部分集中在底片的版权和婚庆公司司仪的服务质量上,而所谓的订单或口头约定,一来不具备法律效力,二来订单的条款大多存在违法性。但杨忠雄比较看好泉州的行业,“婚庆行业的规范化经营是大势所趋,商家刚开始会有抵触,但最终不会因不签合同,而让上门的生意白白溜走”。
据了解,继《婚姻庆典服务》国标实施后,明年起,国家还会推行司仪的等级资质认证,届时“根据司仪的能力等级付款,就有标准可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