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枣庄日报报道:(聊城晚报记者 庞晖)8月10日上午,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一名服刑人员和未婚妻领到了结婚证。据悉,这是东昌府区婚姻登记处首次为服刑人员办理婚姻登记手续。
据东昌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郭晓静介绍,8月7日上午, 一名60多岁的妇女来到婚姻登记处,还没说话先哭了起来。郭晓静耐心地安慰她,经过询问明白了其中原委。原来,该妇女的儿子因打架被判刑,儿子的女友没抛弃他,要求与其结婚,但是全家人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结婚登记。
郭晓静告诉对方,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结婚登记。按规定,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,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;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,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。该妇女请求郭晓静帮忙写个证明,带给监狱的工作人员,然后欣喜地离开。
8月10日上午刚上班,两名便衣民警来到东昌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找到郭晓静,咨询服刑人员登记结婚的事情。郭晓静立即想起3天前咨询此事的那位妇女。当日9时许,一名男子在几名民警的陪同下来到了婚姻登记处。随后,郭晓 静亲自为该男子和其女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。
郭晓静表示,结婚是每个公民的权利,服刑人员结婚合情合法。另外,服刑人员结婚也有利于稳定他们的情绪,对于他们更好的改造,使他们以更加健康的心态回归社会,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